《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发布
2024-12-0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相比2020年分别下降12%以上。到202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上一页:呼伦贝尔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下一页:天津市发布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