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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发布地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3-09-18

12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发布地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各设区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非经营性单位内部食堂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餐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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