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
2023-07-03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截止6月20日,全市已上报涉及VOCs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408个详情如下:
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6月7日至16日我市臭氧污染加严管控期间全市住建领域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截止6月20日,全市已上报涉及VOCs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408个,其中市政项目38个,占比达全市在建工地总量的约30%,建设领域臭氧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根据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6月7日0 时起,我市启动臭氧污染加严管控措施。至6月16日18时加严管控结束,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共检查建筑、市政、两类企业1784个次,督促整改问题项目161个,跟踪督办市生态委移送的问题项目16个,警示约谈企业20家,将4个项目的涉VOCs问题线索移交属地相关部门查处。省大气督察反馈涉VOCs问题清单3个项目,均已督改完成。
(二)本轮加严管控开展以来,各区县住建局迅速响应,能及时按照市级有关通知引导辖区项目启动错峰施工、加强涉VOCs产品存放管理,加密了检查频次,详细准确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组织张贴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宣传海报1816张。其中,西咸新区工地日均检查覆盖率相对较高,莲湖区、新城区、经开区、周至县无被市级以上检查移送通报问题。鄠邑区、雁塔区督改问题比较及时,接移送通报问题后,迅速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通报问题整改,雁塔区还及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属地相关部门查处。曲江新区、新城区住建局积极组织企业张贴臭氧污染防治宣传海报,局第二督导组每天坚持对管片区县开展随机巡查,及时上报信息,督导责任落实比较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区县臭氧污染防控的压力传导不够。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对臭氧污染管控政策和“常态化管控、加严管控、应急管控”的启动时间和响应内容未及时传达到辖区所有项目,导致在臭氧污染加严管控启动后,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在加严管控启动前几日全市被移送通报的工地涉VOCs产品储存保管不严,不按规定错峰作业问题频繁发生,影响了住建领域整体防控效果。
(二)检查人员对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要点理解不深。建筑工地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关键在于“查错峰施工、查材料存放、查焊接作业、查废料处理、查露天喷漆、查VOCs检测报告”,部分督导检查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能做到“全要素、全覆盖”,对工地的巡查有数量无质量,核查不细不实,在收到移送通报单后才知道所管辖项目存在什么问题。
(三)部分企业主体臭氧污染防治意识淡薄。住建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防治方案在5月份已下发施行,但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仍对有关防控的要求不了解,对错峰起止时间不清楚,施工现场存在的材料露天放,工完场不清、桶不盖,废料废桶随手扔等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整改。经统计,本轮管控期间,高新区有7个被移送督办的臭氧管控问题,雁塔区有5个、阎良区(含航空基地)有8个项目被移送。建议有关区县要对各级通报存在问题的项目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对涉事企业进行一次专项约谈,重点监督帮扶。
(四)施工现场涉VOCs材料管理措施不细。部分项目对涉VOCs的涂料、胶粘剂、防水材料、沥青、道路标线材料进场管理不严,没有按照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对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严格查验,对进场材料的VOCs含量、用量底数不清,工程质量的过程管控流于形式,挥发性有机物材料清单式管理的要求落实不细,存在工地局部 VOCs排放偏高的可能性。目前,各区存在个别项目尚未如实上报涉VOCs工序的作业时间、材料用量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按照省、市调度会议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坚决扛起责任,各级检查人员必须切实深入施工一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堵塞各种漏洞,真正解决“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提高排查的覆盖面和治理效果、督改必须切实整改不反弹,举一反三不反复。
(二)狠抓重污染天气管控响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近期视频会议要求,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必须第一时间把管控启动命令传达到工地一线,加强工作信息上传下达,重点时段要坚持在岗履职,局各督导组要发挥督政督改的强力作风,进一步把准关键工地,抓典型问题。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对今年以来移送督办的工地涉VOCs问题进行全面核实,逐一销号,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推动所有项目查漏补缺、全力施为对问题引以为戒。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地,必须采取停工整改、约谈督改、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等有效手段,坚决杜绝有令不行、侥幸违规、顶风作案问题,进一步提高住建领域臭氧污染防治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