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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干扰环境监测行为“零容忍”

2020-06-08

生态环境部:对干扰环境监测行为“零容忍”

在生态环境部6月2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柏仇勇说,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关注度日益提高,从“出门看天气”到“出门看空气”,关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变成了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政府担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责任,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生态环境部主要从“保真”与“打假”两个方面着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柏仇勇介绍,目前,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已完成国控网空气和地表水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和原始数据直传上报,从管理体制机制上确保监测数据的“真”。“严查”就是要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

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生态环境部已连续两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37家国家级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其中有3家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1家因出具失实报告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8家因存在未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生态环境部此前会同公安部重拳打击了西安和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后,环境空气监测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水质监测干扰、作假现象有所冒头。

柏仇勇介绍,浙江乐清、安徽庐江近期发生两起严重的涉嫌水质监测干扰、作假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目前,温州乐清两家生态治理公司的涉案人员已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合肥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伙同博慧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串通造假,已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地方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生态环境部将对涉案公司进行处理、通报,并对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柏仇勇告诉记者,今年,生态环境部还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干扰生态环境监测的行为,坚持绝对“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对于公众普遍比较关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二噁英的排放问题,柏仇勇表示,达标排放污染物及如实公布排放信息,是垃圾焚烧企业的法定主体责任。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应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其中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每年至少应开展1次,并公布监测结果。

柏仇勇告诉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况显示,随着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工艺水平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稳步提升。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可大幅提升垃圾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削减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

他同时表示,为进一步压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将组织有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抽测。对于发现的超标企业,将移交有关地方依法严肃处理。

据记者了解,生态环境部目前正组织开展垃圾焚烧行业二噁英连续采样试点,力争突破单纯依赖手工监测手段的局面。此外,由于近年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污染受到广泛关注,生态环境部将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纳入全国环境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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